日志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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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与房办主任沟通座谈5月25日上午,金桂业委会张福明主任、孙安东、周维平委员应约走访街道房办朱凤州主任。 张主任概述了本次访谈、咨询、请求指导的目的和内容。 通过访谈、咨询和请求指导, 1、澄清小区历次召开业主大会的形式,业主代表、志愿者参加,研讨内容(规章制度)由业主代表在其区域内业主征询,或投票表决通过后生效实施; 2、澄清了公益收入存入维修基金专项科目,应依法依规由物业公司操作,业委会无法操作的事实,公益不包括业主垫付资金; 3、澄清了不能否定前一届党总支指导业委会依法依规运作的联席会议制度; 4、澄清了下一届业委会委员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即党员、品德高尚、愿意奉献精神者优先,房办有把关职责; 5、澄清了业委会要求通过房办向街道党工委汇报,房办(街道主管部门)只能通过向街道主管副主任,汇报金桂小区情况的方式,向街道办事处领导汇报我们的要求; 6、澄清了小区创新自选自治项目合法合规,可由街道奖励金为证,收到奖励金的业主代表、志愿者见证;房办表示不愿被捆绑意愿; 7、要求房办支持业委会通过司法维护维护业委会名誉;业委会强调丁辉蒋平侵害业委会名誉的证据是复印件,是居委会陪同送达,复印件上注明:抄送房办、指导办、居委会,是否抄送了,房办等要作证,房办表示要查一下。 孙安东、周维平分别从小区实际情况,结合小区业主意愿,各自发言,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希望房办向街道党工委汇报情况,请求给予业委会法律援助。 同时反映了丁*、蒋* 等人品质恶劣,表达了对居委给他们纵容的不满。 朱主任肯定了金桂业委会的工作,但表示房办只是业务部门,不能超越工作范围向街道反映。街道没有法律顾问,只有第三方承担业主大会规范化建设的测评。街道有司法所,负责司法调解,建议去咨询。
最后修改于 2020-06-20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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