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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描述

姓名:金桂业主委员会
职业:金桂业主大会常设机构
年龄:**
位置:中国.上海.金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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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

2020-06-20 19:50 阅读(?)评论(0)
转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将对上海市住宅小区在停车设施方面的种种问题予以规范。 根据规定,停车设施尚未出售的应当出租,不得闲置不用;一套住宅的业主不能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车位。这是记者昨天从市房地资源局获悉的最新消 私车拥有者的增多,使住宅小区车位日益稀缺。然而,一些开发商却借此不断抬高车位价格,如果卖不掉,宁可让车位闲置也不愿出租给急需车位的业主。停车库属于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单位应该让车位资源充分发挥作用,将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地面或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等,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 根据目前规划,新建小区停车位与住宅房屋套数比例为0.6:1,暂行规定中“一套住宅的业主不能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车位”的限制,正是针对车位配比还不高的情况制定的。在该暂行规定实施前已销售的,或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的停车位与住宅房屋套数比例超过1:1的,超过部分的停车位不受此限制。 同时,停车位要转让的,受让对象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租用停车位的业主享有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但当本住宅区域内业主或使用人需使用时,出租人应按规定收回出租的车位。 对停车收费也不能乱开价,应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最后修改于 2020-06-21 00:53    阅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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